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9 15:33:10  点击量:


各专业:

根据学校关于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相关要求,为确保我院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实习工作

(一)实习安排

1.采用分散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

2.各专业310日前排查尚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情况,填写《茶学与茶文化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尚未落实实习单位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报到学院办公室,同时组织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帮助落实实习单位,学生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实习相关工作

(二)实习时间

从到企业等单位实习开始经过至少2周实习,按要求撰写实习日记周记、上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相关材料后给予评定成绩。

(三)实习要求

毕业实习要求见实习手册(见附件2)。

(四)实习材料

答辩前提交实习材料。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日记周记、实习报告和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单位盖章),具体表格详见实习手册要求515日前录入实习成绩,完成毕业实习工作。

二、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时间安排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拟于5月中旬进行。各专业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将另行通知。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答辩时间和地点,并于42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各专业于毕业论文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日程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于2025527日前完成,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于530日前全部完成。

(二)答辩相关工作

1.论文查重工作

1)检测范围:2025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

检测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中进行。

2)检测时间:拟于410-430进行

3)注意事项:

送检文档格式可为.doc/.docx/.txt/.pdf文件,具体操作方式参照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学生在答辩前资格审查时须出示检测报告。答辩通过后,检测报告附在毕业论文后归档。

2.答辩资格审查

各专业严格审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学生的资格,对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的学生,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高的学生(文字复制比超过20%),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视情况决定能否进入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原则上不得参与评优。

3.指导教师评阅和交叉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学生需在415日之前提交毕业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按导师意见修改论文并于430日之前将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毕业论文和指导记录表上传毕业论文系统,指导教师在430日之前在系统中完成论文评阅工作,在430日前完成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

2)交叉评阅:专业负责人在428日前将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做进毕业论文系统,并在系统中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原则上不能是该论文的指导教师,各答辩小组之间可以交换评阅论文,评阅教师在55日前完成评阅,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

4.答辩流程

1)答辩前

①请各专业于51日之前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②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了解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③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安排答辩程序,明确答辩注意事项及答辩顺序,主持答辩过程,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

④各专业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综合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师生对论文和答辩成绩评定的异议及相关问题。

2)答辩中

①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约1020分钟。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提问不得少于3个问题。

②各专业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现场记录工作,可以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以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三)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应按各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45%

2.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的论文须在我院院级优秀论文中产生,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

3.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4.一辩不合格的学生(60分以下)以及我院论文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或“存在问题的”学生,继续与指导老师联系并修改毕业论文,准备参加二次答辩;答辩通过以后才能按指导、评阅和答辩成绩比例计算毕业论文最后成绩。

5.凡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和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的,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论文指导老师需认真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材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论文工作量、毕业论文质量客观公正如实书写评阅意见,禁止和杜绝由他人撰写评语、代替签名等。

2.对交叉评阅老师的要求

交叉评阅教师须在论文答辩之前完成网上成绩评定。对成绩评定差异较大的学生论文进行集体审阅,重新评定成绩。

3.成立答辩小组

各专业答辩小组由至少5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工作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即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按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与交叉评阅教师的意见和论文评定等级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最终成绩。

4.材料提交

所有论文相关纸质材料请于615日前交到办公室。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含检测报告)、答辩记录表、答辩评分表指导、交叉、答辩)等以及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2025218






上一条:关于举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初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生态环境部    |    农业农村部    |    国家汉办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16号学院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637376 传真:0571-63637376 邮箱:tsc@zafu.edu.cn
COPYRIGHT © 2021 浙江农林大学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TS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